"投資一定有風險...有賺有賠.....過去績效不表示未來.....詳請看公開說明書.."等等,
聽起來像是很怪的誦經文@@
我以前以為,是各大投資公司或銀行想要規避責任,
寧願花錢在"貴三三"的廣告末加上落茖長屁話,
原來,看了這篇新聞後,終於知道為什麼.....
有點不懂金管會這老大哥,
到底是要保護我們這些平凡小老百姓的血汗錢;
還是為了要惡整刁難這些相關單位?
將"投資有輸贏要自負、我們不保證獲利..."等,怎麼聽都覺得是在逃避責任的話,
好像在為以後若有投資糾紛時,不要再找金管會麻煩的意思!
愛亂投資不做功課的投資人,也不會因為這些癈話而投資變得較小心謹慎呀!
真是怪怪想不透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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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出招 電視節目講股 每5分鐘打警語
每天打開電視,各式股市分析節目及股市名嘴充斥,NCC(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)和金管會決定聯手管理。金管會證期局昨天表示,未來電視製播的股市節目,要依規定打上警語,並邀請合格分析師,畫面還要揭露來賓姓名與資格。
立委盧秀燕昨天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,台灣每天至少有百萬股民收看股市分析節目,股市分析節目必須控管。
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說,金管會已和NCC討論,擬訂「製播證券期貨投資分析或評論節目應注意事項」草案,但執行面由NCC負責。盧秀燕追問,這些股市節目要打什麼警語?難道要打出「名嘴胡說八道,投資人請勿上當」?
證期局長李啟賢說,草案將提供3則警語範例,包括:「節目內容僅供參考,投資人應獨立判斷」,「審慎投資、自負風險」,「本節目與節目中所分析的金融商品,沒有不當利益關係」等。他說,3段警語至少每隔5分鐘循環揭露一則,字體面積不得小於畫面的5%。
至於規範對象,李啟賢表示,只要是電視台製播的股市、期貨分析等相關財經節目,「不管是否在股市開盤時間」,都要打上警語。
證期局官員解釋,如果是股市交易時間及開盤前後1小時,即上午8時到下午2時30分,此時股市節目的受邀來賓或call out對象,還要限制為任職在證券投顧公司且具證券投資分析師資格者;電視台必須在節目畫面中,立即揭露這些受訪來賓及資格。
證期局解釋,如果是「非股市交易時間」的財經新聞或座談節目,受邀的來賓,如果「不具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」,就不能在節目中談論個股的投資分析評論。此時電視畫面也要揭露這些人士的姓名。
李啟賢還說,金管會希望,這些股市分析節目,最好少談個股。至於罰則約束。李啟賢說,根據現行法令,若是證券投顧「公司」違規,可處以至少12萬元起跳的罰鍰;如果「個人」違規,可停止該人員執行業務。
文章轉載:2011-09-29/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/台北報導
可笑的政府官員,可惡的公務人員
回覆刪除to 笑笑
回覆刪除你的留言好好笑喔
可愛的笑笑~
回覆刪除我想每天看新聞
都覺得政府不只這裡可笑
太多囉
殺人可以易科罰金
欠稅的富豪希哩呼嚕的又不知怎樣卻能規避大大的罰緩
性侵犯只判了短..刑期
..太多了
真的還蠻可笑..
聽起來是無奈的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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