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20.2009

現代人應該都沒養兒防老的"范特西"了吧!?




養老新點子:分期賣房子



雖然這個提案有很多bug,另如生命期限無法評估、若老人還在世時,房子已一塊塊賣完了,

不就沒錢吃又沒地方住,又多了一名遊民了,但這個署長也算是有想法啦!

其實如果大家有看過電影in her shoes(偷穿高跟鞋),

片中祖母住的安養院我就覺得很不錯,

我老了就把房子賣了住進去,每天都有玩伴、有人照顧生活起居、環境又好,

如果大家觀念能隨著時代的變遷更新一點,其實能住進這樣的安養院是很高級的生活呢!

像我定期定額有一筆就是以住進陽明山的安養院為目標,不要笑...是真的@_@

註解:范特西 = fantasy = 空想、幻想、虛幻的想法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以下文章轉載:作者:記者陳惠惠/台北報導 來源:聯合報 2009-09-18

養老新點子:分期賣房子

「可以分期買房子,為何不能分期賣房子?」很多中老年人空有房地產,手頭卻沒現金生活,衛生署長楊志良提出分期賣屋的構想,把房產分期賣給銀行,「定期定額領錢」,安度老年。

台灣人喜歡買房產是出了名的。不過,廿、卅歲買了房子,還完貸款,已五、六十歲了,還可能中年失業。楊志良說,有人可能有屋住,手頭卻沒現金,住在自己屋子裡,卻靠資源回收為生,缺乏保障。

有人手頭拮据,不得不賣掉房產過活,但理財稍有不慎,隨時可能把錢虧光,子女也可能伸手要錢。楊志良說,把房產分期賣給銀行,人照樣繼續住在原來的房子裡,「不必怕錢被騙光,落得房產、現金兩頭空」。

如果能夠分期賣房子,楊志良說:「除了讓中老年人可以生活,最重要的是,還可以在地老化。」不賣房產,老人家能在熟悉的環境生活,農夫繼續在原有田地上耕種,減輕子女壓力。

這想法並非楊志良獨創,他說,美國已有類似做法。但這套制度若要在國內實施,楊志良主張,應要求銀行團優先代付健保、長期照護等社會保險費用,確保就醫、就養無礙,再扣除給銀行利息及管理費用,其餘金額用來支應生活開銷。

每月可以拿到多少錢,除了視房產價值,還要看需求年限。楊志良粗估,以六十歲為例,若擁有市價六、七百萬元的房子,每月應可領到兩萬元,估計到八十歲,領取金額總數為四百八十萬元,價差支應利息及管理費用應綽綽有餘;若擁有千萬元房地產,月領三萬元應不成問題。不過,實際拿到的錢,必須再精算。

楊志良說,待百年之後,繼承人可在一定年限內處理房產,清還銀行費用後,剩餘的錢歸繼承人所有。若往生後繼承人遲不處理房產,就交由銀行拍賣。

圖片來源:www.aiimg.com/article/pic/pic_5842.html

6 則留言:

  1. 相較於股票基金,房地產是變現性較低的投資商品,如果要以文章中的方式進行退休規劃,想必心臟要很大顆喔!!
    不妨來看看我軍中學長的退休規劃,那可真是「養兒防老」啊!!
   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ydmphxiay830/article?mid=474&prev=475&next=473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姐姐無法認同啦
    聽起來好殘忍喔、小朋友又不是賺錢的工具
    再說...三個小朋友怎麼可能如他所願都願意去軍校工作
    現在是什麼年代了,那有什麼父命難違呀
    pony乖乖..不要被帶壞

    回覆刪除
  3. Fundy姐,其實我也搞不太清楚學長是開玩笑還是認真的,因為小孩也不過幾歲而已,如果是我,我可不願意讓別人來安排自己的人生,縱使那或許聽起來是不錯的安排!!

    回覆刪除
  4. @.@我也是不可能接受安排的..我反骨的很

    回覆刪除
  5. Fundy姐天生反骨就是了!!
    文章內是利用分期賣房子來養老,最近看到一個新名詞「反向抵押貸款」,讓擁有不動產的老人先把房子抵押給銀行,銀行定期撥款給老人,等到老人過世之後,房子就是銀行的,也就是老人活越短,銀行就利多,這感覺比幫孩子安排人生規劃還殘忍捏~有夠不道德的!!

    回覆刪除
  6. 對呀,這些專家學者們實在三思而言...有點聽不下去@@

    回覆刪除

各位朋友們:
留言後,請在發表意見的身分欄選:名稱/網址
可以僅直接輸入名稱,讓Fundy認識你喔!
(板上匿名編號已到998號,拜託各位大大不要再匿了)

若你有登入google帳號,點選留言框下方 {以電子郵件訂閱} 可以訂閱留言回覆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