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31.2008
基金清算後續追蹤報導
以下文章轉載: 2008-10-31/經濟日報 記者黃俊苔台北報導
基金清算標準 下修
下調至5,000萬至1億元 投信申請召開受益人大會,將解除低於2億元清算限制。
股市行情不佳,投信業為避免基金清算潮,多家業者已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召開受益人大會,修改公開說明書中對基金規模低於2億元必須強制清算的限制。據了解,業者多將基金規模下限調降至5,000萬元至1億元之間。
基金信託契約中明訂若連續30個交易日,基金平均規模未達2億元,即必須強制清算基金。至9月底時,國內有75檔基金規模未達3億元,近期股市大跌,投資人贖回潮加上基金淨值下跌,恐怕爆發清算潮。
若以十檔台股基金清算來計算,台股就有2億元資金抽離,加重市場賣壓。
基金業者希望,主管機關在非常時期能有非常做法,且投資人也不願在低點時被迫強制出場,希望能暫時解除2億元的限制。
不過,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表示, 2億元雖是主管機關對於投信成立新基金的不成文規定,並沒有實際的法條規定,但在投信業者與受益人之間的信託契約中,多數訂定未達2億元規模即清算基金的條文,如果主管機關擅改兩者間的契約關係,「主管機關不被告才奇怪」。
投信投顧公會與主管機關溝通協調之後,決議將決定權留給投信業者,在不影響投資人權益的情況下,根據基金類型與必要成本設定新的規模下限,召開受益人大會後,在受益人的認同下,即可將2億元規模限制下修。
據了解,目前已送件希望下調清算門檻的業者,多將規模下調至5,000萬至1億元之間。若以規模5,000萬的股票型基金,管理費1.6%來計算,一年約有80萬元的收入,扣除會計師公費、保管銀行費用、人事成本、公司營運成本等,報酬非常吃緊。不過,成立一檔基金並不容易,業者也只好勒緊褲帶,保住基金等待景氣再度來臨。
為調低規模限制,投信業者必須先向金管會申請召開受益人大會,由金管會審核業者所提出的數字。審核通過後,業者可用書面的方式,由受益人表決是否同意。在二分之一出席,出席者二分之一同意的情況下,即可修改基金公開說明書,整個流程約需4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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